
做男人挺好的 | 已完结 6.5万字
序章 “迟早,”放下手中握了许久的笔,他说:“我将会离开,你若愿意继续与我在一起,我仅能做到你当初说的──结情。” 第一章 是遗书。 才张眸,一抹银杏黄色泽,渗映眼帘,视线有些模糊,阳光带着昨夜暴雨的湿气,悠缓而又炽烈地驱离空床位上的苍白孤寂。她伸出手,摸着前方枕头,暖暖地,不是男人留下的余温。他留下的,是遗书。 都这个时候了,他仍旧如此,总说人随时会死,他是“路上埋尸”的命,出门前,得把一切交代好。 遗书啊……都这个时候了,他还写这种东西。她不要他的任何交代、不要他的任何遗产遗物,除了腹中的小家伙。 胎动很频繁,医师说,是个活泼的贵公子,想当然耳,应该会有一双琥珀色眼眸──如他父亲──是气质优越的皇家贵公子。 她倒不希望孩子同他一样──出门留遗书给她,说什么若有意外,她靠他的版税,可以过一辈子,虽然她是他见过最能自给自足、独力生活的女性,但他不要她白皙的柔荑做粗活、不要她美丽的脸庞像以往那般沾染泥污。 那是好久以前的事了,久到仿佛一定要写遗书,才能安心。 她抽出被子底下的手,轻轻碰触颊畔和红唇,另一手拿过枕头上的遗书,贴着唇,又贴着颊──有种葡萄酒浸渍软木塞,淡然沁冷、优雅又孤僻的香味。他习惯一手执笔工作,一手拈弄葡萄酒软木瓶塞,时间久了,那气味就不止在他掌心…… 她忘不了。 她记得他们初遇那段日子的扶桑花色泽── 黄的、红的、橘的、白的、粉的,金的那种叫金球扶桑,花形大、重瓣层层叠叠,还有纹紫扶桑、乳斑扶桑与花瓣左旋的美人扶桑…… 平晚翠最喜欢月光扶桑,偏偏,她住的地方满攀冷艳蔷薇,没有加汀岛处处扶桑盛绽的热情活泼特点。 听说,蔓缠花岗岩高墙的蔷薇,并非加汀岛原生花朵。打哪儿来的呢?异乡人不可能会清楚这种事。 欧阳荷庭一走进那条本地人称作“情侣巷”的石阶道,原已皱凝的额心更显深锁,整张俊脸暗了大半。犹若步入深邃的迷宫密径,浓郁的蔷薇花香消...